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上述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等。

“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等等。

法律对于此罪的量刑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