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案件一般会被撤销。

不起诉决定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作出的处理结果之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检察院作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或者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通常意味着案件在检察院这一阶段的处理结束。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应当立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并对案件进行撤销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不起诉决定中有对被不起诉人的其他处理要求,比如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被不起诉人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可撤案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