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通常是指造成多人伤亡或者巨大的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具体的量刑幅度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犯罪的主观过错程度。是故意还是过失,以及过失的程度。
2. 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的数量、受伤程度,以及财产损失的数额等。
3. 犯罪主体的身份和职责。比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中直接责任人员的具体职责和在事故中的作用。
4. 事后的表现。例如是否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损失,是否主动投案自首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具体案件的判决,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