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通常属于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

在交通肇事中,肇事者一般并非积极追求事故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超车等,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他们在主观上对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不希望、不积极追求的,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例如,司机在驾车时没有注意路况,没有保持安全车距,导致追尾事故,这通常被认定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司机明知自己车辆存在故障,但自信认为不会发生事故仍上路行驶,最终导致事故,这就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交通肇事行为存在故意的成分,比如故意驾车冲撞他人,那就不再是过失犯罪,而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故意犯罪。

总之,交通肇事在一般情况下是过失犯罪,但具体的认定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综合判断。

交通肇事是否是过失犯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