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构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

2、客体: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的安全。

3、主观方面: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具体来说: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重大事故”通常指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虽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后果不是由于违章行为引起的,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行为人是否存在逃逸等情节。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