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人犯罪和自己犯罪在法律性质、责任承担和犯罪构成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1. 主观故意不同。自己犯罪是个人基于自身的主观意愿和决定实施犯罪行为。而指使人犯罪,指使者是通过授意、教唆、胁迫等方式让他人产生犯罪的故意去实施犯罪。

2. 行为表现不同。自己犯罪是亲自实施犯罪的具体行为。指使人犯罪,指使者本人通常不直接参与犯罪的具体实行,而是在幕后操纵、指挥他人去行动。

3. 责任承担方面。自己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指使人犯罪的指使者和被指使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责任的大小和性质可能不同。在共同犯罪中,指使者往往被认定为主犯,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

4. 犯罪构成要件不同。自己犯罪只需要满足针对该罪行的构成要件即可。指使人犯罪,除了被指使者的行为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外,指使者的教唆、指使等行为也需要符合相关的犯罪构成要件。

5. 社会危害性不同。一般来说,指使人犯罪可能会产生更广泛的社会危害,因为其可能导致多人参与犯罪,影响范围更大。

总之,指使人犯罪和自己犯罪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但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法律对于这两种犯罪形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惩处措施,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指使人犯罪和自己犯罪的区别有哪些(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