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1. 上诉期限:当事人对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的,应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 提交上诉状:上诉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3. 缴纳上诉费用:上诉案件的受理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

4. 准备相关证据:如果有新的证据支持上诉请求,应当在上诉期限内整理并准备好。

5. 原审法院移送: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上诉必须有明确的理由和依据,例如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审判程序违法等。同时,要遵守法律规定的上诉程序和期限,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如何提(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