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此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在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前存在两个事实婚姻,可能构成重婚。因为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下,事实婚姻被认可具有与合法婚姻相同的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是在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时与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而是同居关系。但这种行为可能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并且在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可能会产生复杂的法律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重婚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构成重婚罪的,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