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起诉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方面: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故意,不构成重婚罪。
3、 客体方面: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4、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上的结婚登记,也包括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或者虽未登记但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都构成重婚罪。
需要注意的是,在收集证据方面,要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上述重婚行为。常见的证据包括:结婚登记证明、证人证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相关物证(如共同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双方以夫妻名义对外活动的书证(如邮件、短信、信函等)等。
同时,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但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