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非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罚执行。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虽然暂时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正在接受刑罚。

刑期的计算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的。被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而取保候审不属于先行羁押的情形。

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的适用是有严格条件和程序的。通常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情况。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总之,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算入刑期,其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罚的执行方式。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算刑期(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