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2、主观方面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3、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通常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比如,擅离职守、违规操作、延误治疗等。“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一级医疗事故和二级医疗事故。

4、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医疗事故罪时,要综合考虑医务人员的职责、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同时,医疗事故的认定通常需要经过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