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自诉案件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1、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2、如果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对自诉人提起反诉的,自诉案件不可以撤销。

3、法院经审查认为自诉人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而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

需要注意的是,自诉案件的撤销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如果自诉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撤销自诉可能会对司法资源造成一定的浪费,同时也需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严肃性。

刑事诉讼自诉案件能不能撤销(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