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虽未直接对重婚罪进行具体规定,但重婚行为涉及到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严重违反婚姻制度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重婚罪有着明确的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 已经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是法律上的重婚,即两个婚姻关系都经过了法定登记程序。

2. 已经登记结婚,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属于事实上的重婚。

3. 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认定重婚罪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共同生活的相关物证、书证等。重婚罪的处罚通常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都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关于重婚罪的规定有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