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严重的情形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高额的违法所得反映出交易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对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
2、**二年内三次以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多次实施此类行为表明行为人具有主观恶性和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3、**明示、暗示三人以上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这种行为不仅自身违法,还可能带动他人参与,对市场的不良影响范围更广。
4、**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例如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导致相关金融机构或者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市场大幅波动,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法律对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此类行为的严厉打击,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稳定秩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